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吉南希 陳明達)“紙上得來終覺淺,絕知此事要躬行”。基層矛盾調解,既需 “情理牌”,更要“法理盾”。7月16日上午,衡山縣司法局東湖司法所帶著“補短板、強技能”的目標,組織人民調解員走進衡山縣人民法院新橋法庭,以“旁聽庭審 + 專題學習”的組合拳,為基層調解隊伍 “充電賦能”。
“庭審課堂”:在爭議焦點里學“門道”
“原告操作機器時是否盡到安全注意義務?被告作為用工方是否落實了安全保障措施?”法庭內,一起圍繞“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+合伙糾紛”案件的庭審正酣,原告因在工廠作業受傷致九級傷殘引發的賠償爭議,庭審過程成了最鮮活的“教學案例”。
調解員們端坐旁聽席,目光緊盯庭審流程—從法庭調查時的證據交鋒,到法庭辯論時的法理碰撞,再到法官對“勞務關系認定”“過錯責任劃分”等關鍵問題的梳理,大家邊聽邊記,把庭審細節轉化為“調解思路”。“以前處理類似糾紛,總在‘賠償多少’上糾結,今天才明白,先理清‘責任怎么分’才是關鍵!”一位調解員在筆記本上寫下感悟。
“課后答疑”:讓“紙上法條”變“調解工具”
庭審結束后的普法宣講,成了調解員們的“提問專場”。“遇到合伙經營中的責任糾紛,調解時要抓住哪些要點?”“司法確認怎么操作才能讓調解協議更有保障?”面對大家拋出的“實戰難題”,法官結合案例逐一拆解。
當講到“要素式”起訴狀時,法官用“新舊文書對比”的方式,直觀展示標準化表格如何讓“訴訟請求”“事實理由”一目了然。“這個太實用了!以后指導群眾寫材料,就按這個模板來,少走彎路!” 東湖司法所工作人員當即拍下示范文本,打算帶回所里供大家學習。
“學以致用”:把“課堂收獲”種進“基層土壤”
“以前調解靠‘磨嘴皮’,現在知道要‘用法理’撐腰。” 參與活動的調解員們坦言,這場“沉浸式學習”打破了“重情理、輕法理”的思維定式。東湖司法所所長表示,接下來將把“庭審旁聽” 納入調解員培訓常態,讓更多“法治養分”轉化為“化解矛盾的能力”,讓糾紛在基層“止息于萌芽,化解于當場”。
從法庭到田間地頭,從法條解讀到糾紛調解,東湖司法所正以 “看得見、學得到”的方式,讓法治精神融入基層治理的“毛細血管”。下一步,東湖司法所將把此次庭審學習的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,通過建立“庭審觀摩 + 案例復盤”的常態化培訓機制,讓人民調解員在實戰中精進技能;同時構建“調解普法一體化”模式,將法律知識轉化為群眾聽得懂的“家常話”,以法治力量激活基層治理末梢,為建設平安東湖、法治東湖筑牢根基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